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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公示 作假取消资格

阅读:1132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09/5/25 19:34:29
万余农村独生女可享高考加分

昨起开始公示公示期满仍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报讯(记者 屈建成 通讯员 巩平 实习生 邱颖慧)昨日,我省对今年高考享受加分政策的农村独生女开始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620。如果公示期满后,再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据介绍,申请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父母双方均为本省农村居民;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农村居民,其中父母双亡的依据本人情况予以核准。不过,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符合高考加分政策者,如同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照顾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照顾,不能累计加分。

  据了解,今年参加高考的我省农村独生女总人数达11606人,其中武汉市有726人。这些考生通过了公示,报考我省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类考生报考省外高校和在鄂的部委属高校不能享受加分投档政策。

  另外,我省还对其他类型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也进行了公示(http://zsxx.e21.cn/),比如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等等。

  我省强调,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在公示阶段一经核实,取消其加分照顾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已经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省招生考试部门给予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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