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词鉴赏始终是学生学习的难点。自从进入高考考查范围以后,它一直成为学生难以迈过的坎。究其原因,大体上来自三方面:其一,阅读量过少,体悟不够;其二,命题者命题概念上的混乱;其三,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鉴赏的方法。前两点暂不作讨论,本文单探讨鉴赏方法。鉴赏解读大体上可分四个部分:外部感知、象境体悟、技巧品赏和语言玩味。
一、外部感知
外部感知,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读题,识人,辨文,看注释。
1、读“题”
凡读诗,必须读全诗,即从题目入手,直到最后一个字,凡有注释的,包括注释在内。事实上,许多读者,特别是中学生,尤其是面对考题上的诗,往往只记住诗句,而忘了题目。殊不知,有些题目也是诗整体意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丢了题目,等于给自己的理解设置了障碍,抛弃了对诗内容或情感把握的切入口。
因为题目往往含有可资我们理解诗的信息。例如,王维《过香积寺》,寺,特殊的地点,题目点明了地点,事情(“过”)。杜甫的《春夜喜雨》,题目既交待了季节、时间、对象,又表达了心情(“喜”)。李益的《喜见外弟又言别》,题目不仅交代了人物间的关系,同时,又叙述了情节(“见”——“别”),更重要的是描写了情感的不同特征(喜悦与哀愁)。面对这样的题目,纵然不读诗,也可以引发丰富的联想。王安石的《桂枝香•金陵怀古》,题目既明确了地点,一个富有历史厚重感的地点,又交待内容,同时也暗示了情感的指向。
读题目,可以帮助读者对诗歌内容的理解,对所抒情感的把握。
2、识“人”
这里的“人”,指诗人、叙述者和被叙述者(诗词中的主体对象)三者。
凡诗文皆有叙述者,相对于文而言,对诗的叙述者的辨识,对理解诗的情感内容更加直接。
诗的“叙述”者有两种形式:一处于诗的景物人事之外的叙述者,作者以旁观者或代言人的身份出现;一是置身于景物人事之中的叙述者。
处于诗的景物人事之外的叙述者,作为局外人,与诗歌咏的主体对象是分离的。例如,卢照邻的《曲池荷》:“浮香绕曲岸,圆影复华池。常恐秋风早,飘零君不知。”这首咏物诗,叙述者和歌咏的主体对象是分离的。叙述者是诗人,主体对象是池荷。诗句是围绕主体对象展开的,诗人的思想情感是依附在主体对象允许的范围内的。要理解诗人的思想情感,首先要解读主体对象。该诗写荷花的香艳,也写荷花担忧因秋风而过早的飘零。只有解读了荷花的这一形象,才能品味出诗人在诗中寄寓了自己怀才不遇、蹉跎岁月的情感。又如李白的《子夜吴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诗人与诗中的主体对象思妇也是分离的。诗句都是扣紧思妇写,诗人渴望和平的愿望,是通过思妇的思念丈夫(良人)和“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表现出来的。
置身于景物人事之中的叙述者,叙述者往往和主体对象合二为一。例如,陶渊明《归园田居》、陈子昂《登幽州台歌》、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杜甫《登高》、陆游《书愤》、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李清照《声声慢》等。这些诗词,都直接表露了诗人的思想情感,我们读诗,就是与诗人的直接对话。
读诗,不应忽略叙述者的立场,这对鉴赏诗不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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