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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阅读:1917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1/8 15:57:37
一、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费
湖南
安徽
江苏
江西
广西
山西
河北
福建
山东
内蒙古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6300
6
4
4
4
3
3
3
3
9
4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6900
7
5
5
3
4
3
3
3
10
4
摄影
本科
四年
6300
3
2
2
2
2
2
2
2
4
2
绘画
本科
四年
6300
2
2
2
2
1
2
2
1
4
 
动画
本科
四年
6300
2
2
2
1
2
2
1
3
 
 
合计
 
 
 
20
15
15
12
10
12
12
10
30
10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市、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95元/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14、15日
2月16日
江苏
淮安市淮阴师院附中
2月12、13日
2月14日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
1月21、22日
1月23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1月18、19日
1月21日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2月12、13日
2月14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13、14日
2月15日
广西
南宁市第五中学
2月14、15日
2月16日
广西师范大学
2月18、19日
2月20日
山东
潍坊市招生考试院
2月19、20日
2月22日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9、10日
2月12日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月24、25日
2月26日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按各专业计划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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