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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公布

阅读:690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0/12/21 10:31:27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
  (3)器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和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一)作曲方向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复试:
  1、和声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2、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3、面试
  (1)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3)对自己作品的分析与演奏演唱;
  (4)其他: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视唱练耳。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副属七和弦原、转位,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二)指挥方向
  初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两架钢琴);钢琴演奏(740以上水平)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740以上水平),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声乐演唱:自选中、外一首歌曲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849以上水平),三声部赋格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复试。
  1、口试
  (1)试奏
  ①乐队指挥现场视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并加以分析。②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一首,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及乐理考试。
  三试:参加学院统一视唱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4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口试20%,乐理15%,和声15%。
  (三)、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方向
  初试:
  1、创作:①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②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写作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复试:
  1、和声:自然音体系。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响听辨、MIDI技术常识、音频技术常识。
  3、上机;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奏鸣曲或乐曲一首;
  即兴作曲演奏,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主题、旋律、情绪氛围),用钢琴或其他乐器即兴演奏较为完整的音响片段;
  歌曲或戏曲演唱;
  音乐常识问答。
  三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模仿:常见节奏性一条;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旋律填空;
  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创作35%,乐理15%,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5%,面试20%
  (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
  初试:
  1、乐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
  2、和声(近关系转调内容)
  3、专业笔试(听写)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艺术歌曲(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使用固定唱名法;
  (5)带伴奏单声部弹唱:两个升、降号以内。
  2、钢琴演奏(曲目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5)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等选项中选择;
  (6)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声乐专业方向
  1、美声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钢琴伴奏谱
  2、民族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钢琴伴奏谱
  3、流行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光盘(要求:CD格式,单曲单碟)
  (二)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初试:
  1、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2、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3、双排键电子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
  1、钢琴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2、手风琴专业:自选乐曲二首。
  3、双排键电子琴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给旋律配伴奏,(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三)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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