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25日讯 山东大学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共同成立司法研究所。今天,山大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学生培养、教师培训等方面展开合作。
按照协议,双方将结合全国法院系统理论研讨会、省法院系统的重点调研课题等,探索学术交流与合作模式。同时,双方将开展项目、课题联合申报与研究,将理论研究与审判工作实践技能相融合。
山大会聘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型法官为学校法科本科生进行案例教学,聘请理论功底深厚的研究型法官作为法科研究生校外导师。双方每年轮流举办两期“法治论坛”,将邀请山东省司法实务界人士和国内法学界学者。
山大将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设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每年选拔优秀法律方向本科生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教学实习。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委派专人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对山大在各级法院设立教学实践基地提供帮助。山大还将每两年选派法律方向青年教师到地方法院进行挂职锻炼,并针对自身理论专业知识优势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为全省各级法院法官理论学习、深造提供机会和条件。
双方将共同成立司法研究所,主要负责研究司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理论和政策问题,探索未来司法改革方向。该研究所将设立在山大,负责人由双方人员共同担任。另外,双方将联合成立合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联系协调部门,每年召开协调会议商讨年度计划和具体合作事宜,并由协调部门落实具体合作项目。